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作者: 日期:2023-05-04 来源: 关注:101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的规定,对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业南路13号(中心经纬度:N21.578813°,E110.959143°)
建设单位:茂名市长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现有项目为16万吨/年化工精馏生产装置,年分馏凝析油11万吨和混合芳烃5万吨。工艺废气、非正常工况废气均经管道收集后送至茂名石化化工分部火炬回收处理,装卸车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隔油池和污水收集池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储罐均采用氮封措施,全厂已开展LDAR工作,加热炉已设置低氮燃烧器;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至隔油池预处理后送茂名石化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雨水经监控达标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危险废物贮存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一般固废妥善收集,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理;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配置有效的减振降噪设施;现有项目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现有项目环境保护情况良好。
本次技改后依托现有生产装置进行生产,生产工艺不变,生产规模保持年分馏化工原料16万吨不变,工况变更为年分馏16万吨凝析油生产工况(简称工况A)或年分馏16万吨工业用碳十粗芳烃生产工况(简称工况B),建设单位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工况切换,工况A、B切换运行,其他生产、公用、辅助、环保等设施设备均延用现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长业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911房
联系人:杨文锋 联系电话:1591710696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人:李文灏 联系电话:185066700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发布单位:茂名市长业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