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作者: 日期:2023-05-04 来源: 关注:104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工程全线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境内,工程起点位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县县通工程”茂名-云安项目高州分输站(起点坐标:N110.885697°,E21.835672°),终点位于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调压站(终点坐标:N110.835149°,E21.825548°)。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工程起点位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县县通工程”茂名-云安项目高州分输站,终点位于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天然气调压站,线路长约6.8公里。管道设计年运输送量为3.5亿立方米,设计压力6.3Mpa,沿线管道采用D273.1×7.9L290N无缝钢管。工程总投资3924.39万元,施工总工期6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属于天然气管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油气主干管网规划以及沿线有关地市天然气管道规划。项目的建设、输气管道布局合理,符合高州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其建设为金山工业园提供清洁经济的燃料,可以起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
工程在建设中,将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在运行过程种还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通过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报告认为: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后,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zcoVQwc-J8f69NfAJ0sVQ?pwd=t2uk
提取码:t2uk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高州市金山工业园金山四路西侧
联系人:蒋奇峰 联系电话:18565091773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
联系人:谢礼锋,联系电话:13692523806,E-mail: 1406847037@qq.com
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