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希必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作者: 日期:2025-07-22 来源: 关注:17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的规定,对广东希必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希必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市茂南区露天矿街道办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环市北路59-3号(中心地理坐标:E110.879085°,N21.691886°)
建设单位:广东希必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现有工程装置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RCO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使用低硫燃料气,燃烧烟气经排气筒排放;造粒车间抗氧剂产品破碎包装线破碎工序的颗粒物废气由真空循环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造粒车间破碎包装线包装工序的颗粒物废气经1套静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挥发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1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西南侧总隔油池和废水暂存池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2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北侧废水暂存池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3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厂区已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已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台账及体系,非正常工况废气引至茂石化炼油分部火炬系统处理。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密闭管道汇入厂区现有废水暂存池后依托茂南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密闭管道收集接入市政管网外排茂名市河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对原有的1100吨/年以及3000吨/年的UV单体单元进行改造,联合为一套产能6000吨/年的特种UV单体单元,同时增加部分UV单体品种;三环癸烷二甲醇单元扩能升级由原来的100吨/年提升至1000吨/年;抗氧剂单元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由原来的6000吨/年提升至8000吨/年;香料单元进行自动化技术改造,由原来的3000吨/年提升至8000吨/年;300吨/年UV单体单元,增加自动化改造升级,同时增加部分UV单体品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希必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环市北路59-3号
联系人:许兆锋 联系电话:1992868190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人:李文灏 联系电话:185066700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发布单位:广东希必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