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丙烯酸合成催化剂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作者: 日期:2025-04-15 来源: 关注:193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等文件要求,《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丙烯酸合成催化剂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丙烯酸合成催化剂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茂名市高新区绿色化工与新材料中试基地(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110.938858°E,21.560693°N)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一套年产100吨丙烯酸合成催化剂中试装置,为后续工业化生产装置的建设提供试验和数据支撑。本项目的试验产品为催化剂,用于丙烷氧化制备丙烯酸反应。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sHM8NulgD52daGnKSmW2A 提取码: raf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可在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茂名港务中心1714室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茂名港务中心1714室
邮编:525400 联系人:王友强 电话:18838237438
电子邮箱:wangyq@kygroup.ltd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8日。
可通过邮寄信函、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