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日期:2024-12-31 来源: 关注:52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温度、流速、湿度设备竣工自主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1. 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设备竣工自主验收报告。
2. 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设备竣工验收意见。
3.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4.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5. 计量器具批准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6. 相关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理制度)。
7. 比对验收监测报告(需比对监测合格)。
8. 产品产量(最近三个月)。
9. 连续168小时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需无为零且不超标的数据)。
化州市骏达玻璃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企业联系人:张玉良
联系电话:1382865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