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新区官屋地村至七迳塘村连接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 日期:2024-10-24 来源: 关注: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高新区官屋地村至七迳塘村连接线道路工程;
2、建设单位: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旧路改造、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高新区中组团,路线整体呈南向北走向,起点位于七迳村委会七迳塘村(起点桩号K0+160,坐标为E110.987755,N21.562567),途经七迳镇、省道S281、尼乔村、青年大道(在建)、塘寮村、谭读村、沙坡村、簕竹山村、石化苑(二期),终点位于粤西农批东门南侧处(终点桩号K3+450,坐标为E110.983689,N21.591192)。
5、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3290m,道路等级标准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其中K0+160~K0+760(长600m,为旧路改造,将破损水泥路面改造成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已通车)路基宽度为24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K0+760~K3+000(长224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K0+760~K1+660路面和排水已建,中央绿化带、人行道及照明功能未完善,K1+660~K3+000在建中)路基宽度为37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K3+000~K3+450(长45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和排水已建,中央绿化带、人行道及照明功能未完善)路基宽度为40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
6、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或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营运期污水主要是路面径流雨水。路面径流污水经过道路两侧设置雨水管网,路面径流经径流收集系统进入雨水排放系统,因此,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其地面雨水将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和沥青烟气,通过采取工地隔离、喷水抑尘、缩短沥青路面摊铺作业时间等措施,施工期影响较小。营运期间机动车尾气将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沿线环境较为平坦,扩散条件较好,机动车尾气对周围大气影响较小。(3)噪声:采用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削减等防治措施。(4)固废: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sQ3XxlYuT9q44it8kT7tQ 提取码:yz3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可在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综合5楼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信函邮寄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综合5楼 邮编:525000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0668-2888295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电话:0668-2883988 邮箱:103924944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
可通过邮寄信函、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