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日期:2024-10-16 来源: 关注:266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单位《七号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烟囱(DA112)自动监测设备竣工自主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如有问题,请向我单位反映。
附件:
1. 七号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烟囱(DA112)自动监测设备竣工自主验收报告。
2. 七号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烟囱(DA112)自动监测设备竣工验收意见。
3.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4.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5. 计量器具批准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6. 相关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理制度)。
7. 比对验收监测报告(需比对监测合格)。
8. 产品产量(最近三个月)。
9. 连续168小时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需无为零且不超标的数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企业联系人:张姗姗
联系电话: 1379094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