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创能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液晶高碳材料及年产1200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示范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作者: 日期:2024-09-24 来源: 关注:38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茂名创能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液晶高碳材料及年产1200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示范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茂名创能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液晶高碳材料及年产1200吨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示范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茂名市高州市金山街道金辉大道中段(广东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为5万吨/年液晶高碳材料,在宗地范围内,新建原料及副产品罐区、中间罐区、装置区、液晶高碳仓库、配电中控楼。以200#沥青、乙烯裂解重质油、中温沥青为原料,经过溶剂物理萃取分离稠环芳烃,再将稠环芳烃进行热缩聚、降膜闪蒸分离生产液晶高碳材料,同时产出副产品憎水材料。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创能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试验区(金辉大道中段)
联系人:吴志学 联系电话: 13929702298
邮箱:learning10000@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公众意见表链接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茂名创能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