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海堤达标加固工程(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作者: 日期:2024-09-03 来源: 关注:38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的规定,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海堤达标加固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海堤达标加固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海堤起点位于博贺镇西葛村西北侧白庙港白庙港,沿规划海岸线,大致为自西向东走向,终点位于博贺镇桥头村东北侧,工程规划总长度27.12Km。一期拟建设长度8.97km。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新区渔港服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海堤(含堤顶道路)、穿堤涵闸、上堤道路及防汛道路等。海堤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防护等级为3级,主要建筑物为3级,设计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新区渔港服务中心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放鸡岛后渔港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廖春奇
联系电话:0668-5609633
邯箱:cairuituan@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人:胡艳海 联系电话:1368971905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发布单位:茂名滨海新区渔港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