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日化新材料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作者: 日期:2024-06-12 来源: 关注:35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的规定,对工业与日化新材料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工业与日化新材料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市高新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南片区河南一区A-10-02地块(地理坐标:经度110.944990o,纬度21.564237o)
建设单位:广东米奇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取消原项目二期3万吨/年抗磨剂产品及生产线,新增2000吨/年醇醚羧酸、2039吨/年二十一碳二酸羧酸及其副产品油酸(1787.4吨/年)、1050吨/年磷酸酯及磷酸酯胺盐系列产品。建设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主要设备包括醇醚酸酸装置、二十一碳二元羧酸装置、磷酸酯及磷酸酯胺盐装置、泵、压缩机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米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高新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南片区河南一区A-10-02地块
联系人:李洪霄 联系电话:139221851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人:黄帅 联系电话:153834578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发布单位:广东米奇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