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顺景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全本公示
作者: 日期:2023-05-17 来源: 关注:95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8号)的规定,对茂名市顺景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市顺景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机制炭项目
建设地点:高州市泗水镇堂华村委会上坑村(玻璃一厂内),中心经纬度:E110.937093°,N21.857177°
建设单位:茂名市顺景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租赁已建厂房,设置粉碎机、烘干机、制棒机及炭化炉等生产设备,使用木条、木棒、秸秆、树枝等农林剩余物作为原料,年产3000吨机制炭。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顺景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高州市泗水镇堂华村委会上坑村
联系人:赖锦涛 联系电话:13189530724
邮箱:141390368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人:梁德绍 联系电话:0668-2883988
E-mail:1078684206@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M2EFNiQGp_ZU4EZLYNk1Q?pwd=cehv
提取码:ceh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和团体代表。本次公众意见调查方式主要采取公众网络下载及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索取纸质报告书等补充信息。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