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作者: 日期:2023-02-14 来源: 关注:88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文才路(规划建设)北侧、东环中路(规划建设)西侧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67259.46 m2(约100.88 亩),拟按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9990m2,地上建筑面积约 100930m2,地下建筑面积约39060m2。项目主要建设诊疗综合楼1栋、感染楼1栋、发热门诊1栋,并配套相应的设备设施及附属用房。项目建成后可提供1200张床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13828690103
邮箱:13828690103@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