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版新《环境保护法》学习班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4-04-24 来源: 关注:4147
各有关单位:
2014年4月24日十 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将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条文从原来 47条增加到70条。修订后的法律对于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 环保法与原环保法相比,内容上有很多重要的修改,因此,在执法上发生了变化,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在执法上及企业在守法和享受法律保护权益上很多不同之处,所 以,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需要及时学习。在新旧环保法交替过度的过程中,为了尽快熟悉、顺利过度和更好地落实和实行新环保法,中华环保联合会与广 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联合举办新环保法培训,特邀环保部法规司领导和法律专家为大家解读具体条款及相关司法解释及案例分析,学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欢迎 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培训,培训班名额有限,请各单位及时报名。
一、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环保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4年8月15日8:30—17:30
培训时间:2014年8月16日——2014年8月17日上午
三、报名及培训地点
报名地点: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行政楼401
培训地点: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
四、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预报名,转账汇款或现场缴费完成了报名。
五、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培训费及资料费:1800元/人,食宿200元/天·人,费用自理,统一安排。
缴费方式:转账汇款或现场报到缴费。
转账汇款请请注明“姓名”及“环保法培训费”,后把汇款回执或电子转账的电脑截屏传至指定邮箱或传真到我部。邮箱:1931278177@qq.com。
账号:44001667296053001985
账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佛山南海丹灶支行
六、联系方式
中华环保联合会华南办事处
座机:020-37613519 手机:18602013266 联系人:金小姐
传真:020-37613900 邮箱:jinlang3@163.com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学院继续教育部
座机:0757-81773336 王老师、于老师
传真:0757-81773336 邮箱:1931278177@qq.com
附件1:新环境保护法报名表
附件2:新环境保护法培训日程安排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华南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1:
新环境保护法报名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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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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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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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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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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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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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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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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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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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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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住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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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双 □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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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好表格请发到1931278177@qq.com
附件2:
新环境保护法培训日程安排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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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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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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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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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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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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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报到,报到地点:学院行政楼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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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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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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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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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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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环境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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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法规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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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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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后地方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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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部门法规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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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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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及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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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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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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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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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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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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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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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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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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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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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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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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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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