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讲座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5-06-04 来源: 关注:3948
各有关企业: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使各企业环保人员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内容,更好地完善企业的环保工作,做到知法守法。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学习《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二、讲座地点
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办公楼副楼二楼会议室(茂名市油城三路47号)。
三、参会人员
(一)市直管企业环保人员;
(二)茂南区企业环保人员;
(三)市环保协会会员单位环保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茂名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协办单位: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
五、主讲嘉宾简介
马波,法学博士,副教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多次在《法学评论》、《法学杂志》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六、有关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落实相关人员参加讲座,及时做好企业环保人员的普法工作,加强环保法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请各企业于6月9日前填写讲座报名回执(见附件2)发送到协会秘书处邮箱:mmshbxh@126.com,联系人:柯艳红、吴晓霞,联系电话: 0668-3392222,18023992222。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讲座日程表.doc
2.参加学习《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讲座报名回执.doc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3日